为一体落实"三个管理"新要求,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抓手作用,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4月25日,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与蒙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案件评查点评会。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林莉,蒙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勤,以及两院部分干警参加此次活动。

本次交叉评查两院共抽取2024年以来办结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4件,范围覆盖“四大检察”,性质包含不诉类、认罪认罚,捕后轻缓刑等多类型案件。评查过程中,评查人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及评查标准,对相关案件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和使用、释法说理、办案效果、落实司法责任制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评定,并逐案填写案件评查情况记录表。各评查人员对案件进行"把脉问诊",揪出案件中存在质量问题。

为避免案件评查“一评了之”,评查结束后两院对评查发现的具体问题进行汇总整理,逐项点评讨论,并围绕本次评查案件涉及到的业务难点问题、评查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展开了沟通交流,在案件管理、专项活动等方面进行探讨学习。


此次案件质量评查是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案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扎实推进“三个管理”的重要举措。通过交叉评查有助于打破惯性思维,更新办案理念,以高质效评查促进高质效办案。此次评查为两院工作经验的分享与交流提供了机会,双方勇于打破区域限制,以客观中立的视角发现问题、优化流程、促进能力提升。
评查是手段,做好做实评查后的各项工作,提升办案人员能力才是目的。下一步,龙子湖区院与蒙城县院将以此次评查为基础,总结建立常态化异地交叉评查机制,持续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完善机制建设和强化结果应用,全力提升办案水平和办案质效,推动两院检察工作再迈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