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全省数字检察工作会商会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全省16个市检察院和40个基层检察院的数字办领导、大数据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数字办全体人员参加会议。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家敏作交流发言。
张家敏在交流发言中指出,作为全省数字检察工作基层院联系点,我院聚焦落实最高检和省市院关于检察大数据应用的决策部署,强化数字检察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力推进数字检察工作。一是开拓创新,探索检察工作新的“生长点”。明确将数字检察建设作为2023年度检察工作的“1号工程”。在全市率先带队赴浙江、福建学习考察。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浙闽一行学习考察报告。成立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一把手”工程,建立党组领导、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内部机制。数字办统筹协调,定期研究、督办、推进大数据监督模型及应用场景设计、搭建和实践。另一方面,建立与法院、公安及行政机关的数据共享机制,扩大数据资源共享种类,打通外部数据壁垒。二是坚持“大数据+侦查”思维,推动数字赋能监督。应用“大数据+侦查”的思维模式,打造法律监督创新模型,其中,“劳资争议纠纷虚假诉讼类案监督”已经成案,我院提请抗诉5件。通过“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类案监督”模型,筛查监督线索11条,破解“虚假诉讼”治理难题。三是推动“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我院通过办理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监督个案,发现监督线索,搭建“利息税国有资产保护类案监督”模型,进行筛查、比对、碰撞,筛查案件45件46人,已向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助力社会治理。
下一步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全省大数据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围绕服务大局的热点焦点,执法司法的堵点痛点,社会治理的薄弱地带,不断增强检察人员大数据思维,持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数字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