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司法公信力,将案件处理结果置于阳光之下。

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律师组成听证组进行听证,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云松和第一检察部主任盛继彬分别主持听证会。会前参照《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规则》拟制了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的程序。根据《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邀请9位人大代表分别参加两起公开听证会。
公开听证的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阐述了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说明了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情况,并听取了辩护人、侦查机关及人大代表的意见。辩护人及侦查机关表示同意检察机关拟不起诉决定;人大代表表示:检察机关依照刑法相关规定给予解释,达到不起诉条件,由于犯罪嫌疑人刚成年,检察机关作出拟不起诉决定,对今后个人的发展有重要意义,也相信犯罪嫌疑人会进行深刻反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同意检察机关拟不起诉决定。最后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当场对宋某某诈骗案、王某某盗窃案分别作出不起诉决定。


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通过举办公开听证会,将检察机关办案过程予以展现,充分释法说理,同时邀请人大代表等“第三方”积极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检有所应。对两起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能够充分体现检察温度和人文关怀,不仅可以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也是为社会公众上了一堂优质的法治课,以看得见、看得清的方式让人民群众感受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