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由我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魏某君等人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一案在龙子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上午十点,审判开始。该案由龙子湖区人民法院院长闫峰担任审判长,我院检察长杜家素担任公诉人出庭公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带头办理涉黑恶案件。为确保庭审质量,发挥以上率下、示范引领的效果,庭审前,杜检与其他承办人多次研究案情,对案件进行论证剖析,制作了详细的出庭预案。

起诉书指控:2015至2017年间被告人魏某君、张某洋、张某君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逐渐形成以魏某君为主要纠集者、张某君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多次以暴力、威胁等手段进行讨债,并持凶器威胁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扰乱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稳定、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庭审中,杜家素检察长运用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严谨准确的法言法语、深入浅出的论证分析,为旁听群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起到了很好的示警作用,收到了良好的庭审效果,被告人均当庭认罪。检察长率先垂范、带头办理涉恶案件,为推进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朝纵深方向发展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