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转化为培育精品案例的生动实践,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积极探索,总结形成一套从“源头挖掘”到“精品产出”的典型案例培育“三步工作法”,推动办案成果向指导性成果有效转化。
一、源头筛查,在办案中精准“选苗”
牢固树立“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意识,要求检察官在办案全过程中贯穿案例思维。重点聚焦案件是否具有法律适用指导性、价值理念引领性或社会治理推动性。如在办理刘某某开设赌场案时,检察官发现该案突破传统开设赌场犯罪行为模式,即“倒卖游戏币型”开设赌场犯罪,以低买高卖游戏币的方式进行,呈现出“技术中性化”“场景合法化”“资金链条化”等新特征,具备培育潜质,随即启动案例培育程序,引导侦查机关补充完善证据,夯实案例事实基础。
二、梯次培育,在打磨中精心“育苗”
建立“办案组起草、领导审阅、集体研磨”的梯次培育机制。首先,由承办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组成撰写小组,完成初稿,确保基本事实与法律论证扎实。其次,提交部门主任、分管领导审阅,从刑事检察业务的专业视角以及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政治和社会效果视角提出修改意见,确保案例站位高、导向正。最后,召开部门全体会议进行“头脑风暴”,围绕案例的争议焦点、履职亮点、典型意义展开逐字逐句集中研讨和修改,集思广益提升文稿深度。如在杨某瑞交通肇事案培育中,至少经二次集体研讨、五次修改,最终聚焦于“事后逃逸的法律责任”“一般违法与刑事犯罪的边界”以及“坚守无刑事责任不批捕的底线”,提炼出鲜明主题。
三、审定上报,在筛选中择优“壮苗”
建立严格的筛选上报机制。经内部多轮打磨成熟的案例稿件,统一提交院检察委员会进行最终审议。检委会秉持“质量优先、优中选优”原则,从指导价值、规范表述、社会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判,确保上报案例的代表性与成熟度,从而实现了“办好一案”到“指导一片”的跨越。2025年以来,选送的8件刑事检察案件入选省、市级典型案例。
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三步工作法”,完善案例发现、培育、激励机制,激发检察官培育典型案例的内生动力,以更多高质量检察案例产品,展现履职担当,贡献基层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