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最高检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决策部署,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龙子湖区院”)立足基层检察工作实际,以“破难点、创亮点、提质效”为目标,推动“三个管理”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为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注入动力。
一、案件质量管控:“制度规范+跨域互评+闭环整改”破解基层评查局限
龙子湖区院从机制创新与制度完善双管齐下,构建“内外联动、双向赋能”质量管控体系。制度先行定标准:制定《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明确评查范围、标准、流程及责任划分,围绕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9项关键环节,为案件质量评查提供统一、可操作的“标尺”,避免评查随意性。
跨域互评打破壁垒:主动与蒙城县院开展案件质量交叉评查活动共抽取2024年以来办结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4件,范围覆盖“四大检察”,性质包含不诉类、认罪认罚、捕后轻缓刑等多类型案件,严格对照评查标准对互抽案件开展交叉评查,打破“自审自改”局限,实现“以评促学、以评促改”。
闭环整改压实责任:建立“问题清单-原因剖析-整改方案-成效核验”全流程闭环机制,对评查发现的问题,明确办案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责任”,限期整改并提交复核报告,确保问题“不遗漏、不反复”。
二、案件数据管理:“全流程规范+多层级核查”筑牢数据质量防线
规范填录流程,把好源头关:组织开展案件卡填录专项培训,明确案卡填录标准,重点讲解案由分类、当事人信息等常见错漏点,要求承办人每日下班前自查当日案卡,做到“当日案卡当日清”,从数据录入源头减少错误产生。
建立多层级核查机制,筑牢中间防线: 部门专人“一案一查”:各业务部门指定专人,在案件受理时同步核对案卡与文书关键信息,发现不一致立即退回承办人修改,整改完成后再进入下一环节;定期全面核查:每周由部门开展逐案自查,每月底利用统计系统对案卡案件进行数据质量“回头看”,及时提醒承办人整改发现的问题。
压实全环节责任,确保整改到位:明确数据录入、流转、统计各环节责任人,各部专人定期核查数据,若发现重复、缺失数据,需在24小时内补正。通过系列举措,龙子湖区院数据错误率、统计误差率显著下降,为检察业务开展提供了精准的数据支撑。
下一步,龙子湖区院将持续优化“三个管理”工作举措,一方面结合实践动态完善《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等制度,进一步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另一方面加强与各兄弟院的交流合作,丰富跨院协作与联合学习形式,不断补齐专业能力短板,以更实举措推动“三个管理”深度融合,持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