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及时有效开展,促进司法救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听证会上,申请人周某甲就家庭状况、生活困难情况首先进行陈述,承办人就案件事实、走访调查结果以及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情形作了说明。事件发生在
听完介绍后,五名听证人员围绕案件事实、调查情况分别发表了评议意见,一致认为申请人周某甲老来丧子,患有疾病急需救治,本着及时救助原则,给予适当司法救助合情、合理、合法,不仅是经济上的救助,同时也是对其精神上的一种安抚,对本次评议结果,申请人表示非常满意,感激地说:“感谢检察机关及时救助,缓解本人丧子痛楚,帮助解决燃眉之需”。
听证结束后,副检察长李靖与参会听证员进行了交流。各位听证员对我院组织听证会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表示通过公开、透明的听证活动,使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人能够充分表达自己意愿,有利于矛盾化解,有利于社会稳定。同时认为,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听证做法,体现了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和担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以公开促公正”的执法温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