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检察院2017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点,龙子湖区检察院联合区工商联开展了非公有制经济领域职务犯罪预防专项活动。通过活动开展,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法治观念和廉洁从业意识,营造遵法崇法的良好氛围。
一是开展预防调查。通过龙子湖区检察院近年来立案查处的20起22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分析犯罪特点、剖析发案原因,向区工商联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参与“光彩事业”。
二是建立协作机制。与区工商联共同建立《关于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廉政建设工作规定》,营造龙子湖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促进本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三是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选取单位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向特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案件等典型性案例,召开案件剖析会,提出整改性检察建议,强化依法经营意识,防止权力寻租、利益输送非法活动的发生。
四是为企业提供法律支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助推企业新发展做好新服务,与辖区非公企业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帮助企业从工作职责、监督管理和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