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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5-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元月12日在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检察长  杜家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20年的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我院在区委、市院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方针,按照市院2345”工作部署的要求,聚精会神抓党建、围绕大局抓业务、坚定信心抓改革、从严从实抓队伍,全面推进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我区经济社会建设、大局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2020年主要工作

一、深化扫黑除恶,保障安居乐业,彰显检察担当

全年批准逮捕128人,与去年相比下降52.59%。提起公诉283367人,不起诉3235人。

(一)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聚焦诉前主导,坚持实质性引导侦查。落实省、市“一十百千”“六清”行动工作部署,从重从严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在“案件清结”“行业清源”“黑财清底”等方面取得成效。提前介入涉恶案件6件,起诉涉恶案件26人。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6名被告人认罪悔过。

2.聚焦精准指控、坚持“铁案”标准。按照“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标准,严格落实罪刑法定原则。对刘某等10人和郭某等8人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依法改变定性为普通犯罪案件。标本兼治,注重打防结合、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4份。

(二)依法提前介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

依法从快、从严惩治在疫情防控期间从事销售假口罩的犯罪行为,保护群众身体健康安全。依法提前介入并提起公诉35人销售伪劣口罩案,其中梁某因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5万元,其他4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至6个月不同的刑罚,并处罚金。

(三)服务保障民生,严厉打击食药安全领域犯罪

1.依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安全督查执法活动,通过个案协作、信息交流、案件通报等方式确保有案必查,查案必实。就肉制品安全问题进行执法检查,对明文禁止销售印度地区进口偶蹄动物及其产品的摊贩刘某,以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依法提起公诉。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罚金1万元。

2依法办理涉嫌保健食品欺诈犯罪案件。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遏制保健食品销售乱象,办理李某等7人以虚假宣传、销售纳豆制品欺诈案件。该团伙通过虚假宣传将纳豆制品冒充具有保健、治疗功能的纳豆激酶向老年人高价销售,牟取暴利。李某等7人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四)完善衔接配合,发挥反腐职能作用

主动加强与监察、审判、公安等机关协作,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严格落实重大案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提起公诉44人,判决33人。如某矿务局供应处原处长范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公诉人在庭审时发表公诉词,从职务犯罪发生、发展和形成过程,剖析犯罪的原因等以案释法。

二、服务民营经济,强化平等保护,优化营商环境

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六稳”“六保”工作。畅通服务民企“绿色通道”,平等保护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一)强化服务保障措施,护航民企发展

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民营企业窗口,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完善员额检察官首办制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优先快速办理民营企业控告申诉案件。落实联络员工作制度,畅通诉求反映渠道。在蚌埠恒泰玻璃器皿有限公司和蚌埠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设置“民营经济服务站”。

(二)引导依法经营,防范法律风险

落实《关于在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的指导意见》。建立与区工商联沟通工作机制,走访工商联3次、走进企业31家,举行座谈7次,问需解难,精准施策。印制《依法保障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宣传册》400份。到市恒泰玻璃器皿有限公司和安徽昂赛贸易有限公司宣传民企政策。

(三)依法适用不起诉权,保护企业正常经营发展

依照高检《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发挥诉讼主导作用。审查涉及民营企业、民企负责人案件78人,羁押必要性审查1人。不起诉33人。如对淮北某工矿机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刘某,因销售设备涉嫌单位行贿罪,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依法对其作不起诉处理。此案入选蚌埠市“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和省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典型案例。

(四)坚持少捕慎诉,落实“检察长集中办案月”活动

在办案中充分考虑民营企业生产发展,从严掌握起诉标准,防止“构罪即捕”“一诉了之”。如在审查民企负责人葛某涉嫌诈骗罪案时,经审查其符合不起诉规定,通过公开听证,依法对葛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另对恒泰公司一起员工之间因推搡致伤的纠纷案件多次进行调解,主动接访并提供法律帮助,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赔偿协议,化解矛盾。

三、推进社会治理,保障五大发展,践行司法为民

聚焦服务“三大攻坚战”,积极防范重大风险,精准助力乡村振兴,坚定维护特殊群体利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一)注重质效,找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着力点

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落实“三号检察建议”,向金融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金融监管、风险防控。结合认罪认罚,督促嫌疑人主动退赃退赔,挽回公众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提起公诉5人,涉及集资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等5种罪名。如因集资诈骗罪的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二)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彰显民生关怀

围绕平安乡村建设,开展扫黑除恶大排查。围绕人居环境整治,紧盯固废倾倒、非法采砂、农村饮用水安全等问题,开展巡查。围绕脱贫攻坚,开展司法救助大摸底。依托司法救助,帮扶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决定救助9人,其中救助残疾、未成年被害人各1人,发送救助资金8万元。

(三)文明接待来访群众,妥善化解信访案件

稳步开展“温暖控申”品牌创建,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要求,坚持有案必接、有诉必理,做好信访工作。办结群众来信43件。如经公安局、检察院两“长”督办,妥善快速处理一起辖区居民因房屋空调漏水以及水管被拆迁人员损坏等问题的信访案件,双方达成谅解赔偿协议。

(四)持续开展宣传活动,提升群众满意度

借助“双提升”、涉“套路贷”宣传日,“美丽乡村检察行” 12.4 宪法宣传日和“12337”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宣传活动等,开展扫黑除恶宣讲活动。联合区财政局、公安分局等单位在大润发购物中心,开展“打击金融领域黑恶势力犯罪”“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发送各类宣传资料5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百余次。

(五)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依法做好律师接待工作

积极为值班律师会见、阅卷提供便利,确保值班律师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办理阻碍律师诉权案件11人。转交律师提供的案件材料261次。接待律师阅卷251次。办理案件信息查询267次。引导律师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或以预约电话方式,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开展辩护代理预约等事项。

四、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与区教育局、团委等部门联合开展督导,推动校园安全建设,提高学生自护能力,促进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一)惩罚与帮教相结合,实现双向保护

1.认真审查起诉全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按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尽可能减少羁押、监禁带来的“标签效应”“交叉感染。批捕5人,起诉74人。对轻微犯罪未成年人不起诉62人,附条件不起诉42人。认罪认罚150人,适用率96.2%。开展亲情会见17次,心理疏导178次,跟踪帮教42人。

2.建章立制设立救助中心。联合区法院、公安、教育、卫生等七部门,签订《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建立,以有效解决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隐蔽性强,案件发现难、报告难、干预难的问题。在区检察院建立“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

3.开展未成年人不起诉集中宣告。为挽救教育未成年嫌疑人,使其远离犯罪重归社会,对9名因涉嫌聚众斗殴被审查起诉的在校未成年人,依法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6个月考验期满后,依法对9人作不起诉决定并集中宣告,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4发送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在办理怀远县公安局移送的未成年人案件时,发现多名涉案未成人存在违规进入网吧、宾馆等场所,及时向该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公安机关加强监督检查,要求对网吧、宾馆严格管理,发现违规违法现象及时处理。

(二)加强法治教育,注重从源头预防

1.线上线下帮教不停歇。采用电话、网络视屏的方式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审查起诉阶段未成年人进行回访。对辖区学校的老师、家长、孩子各发出一封法治内容的信,内容覆盖校园暴力、性侵、毒品、普通犯罪预防、疫情防控知识等,教育学生、家长和老师自觉的学法、懂法、守法。

2.法治课堂入校园。采取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的方式,常态化到区中小学开展法治宣讲。充分利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进行法治宣传。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3次。在龙子湖实验学校报告厅开展以“预防性侵,守护成长”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课。检察官采用现场教学到场聆听和教室同步直播相结合的方式,1700余名师生观看。检察官以《我们的身体不容侵犯》为题目,为小学生们上了一堂深刻的法治宣讲课。

(三)凝聚各方合力,促进筑牢校园“安全网”

1.进宾馆、网吧检查。联合龙子湖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学校附近的网吧、宾馆是否存在违规接待、容留未成年人开展督导检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入校外辅导机构督导。联合龙子湖区教体局、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的校外辅导机构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查看人员入职登记情况、上课区域和办公区域的疫情防护情况。对不符合入职条件、没有设置消毒设施、卫生间没有安装灭蝇灯、塑料门帘等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3.到中、小学校抽查。与区教体局组成督导小组,对辖区小学的防疫工作进行督导。建议学校及时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加大食堂、教室的消毒和通风频次。对辖区内第十六中学、第三十一中学等5所学校电教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弹出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进行随机抽查,督促加强管理。

(四)加强专业化建设,提升未检工作水平

1.助推市院“小树苗”品牌。成立“春泥”工作室,为打造“小树苗”品牌建设添砖加瓦。组建未检办案组、办案团队,有效地履行未检职能,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检察工作质效。

2.对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联合区政协、妇联、团委定期邀请心理咨询师,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如对涉嫌诈骗的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小莉(化名)开展心理疏导,使其逐步克服自我否定和自卑的不良心理,取得成效。

五、加强法律监督,做到精准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坚持把办案作为履行监督职能基本手段。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促进“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积极与被建议单位沟通,督促被建议单位落实,推动82份检察建议落实见效,协商在规定期限内给予回复、整改到位。

(一)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不断提升诉讼监督效能

加强立案监督,紧盯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和不当立案等问题,监督立案3件,监督撤案13件。加强侦查监督,纠正漏捕8人、漏诉3人且被判处有期徒刑,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件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抗诉8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且办案机关采纳建议18人次。

(二)强化执行监督,努力维护刑罚执法公正

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人。加强社区矫正监督,纠正脱管漏管28 人。监督收监执行4人。纠正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3人。发现刑期计算错误纠正3件。办理重大案件证据合法性核查1111人,提出并被采纳检察建议7件。纠正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案件1件。深化财产刑执行监督,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0件,核查金额150余万元。

(三)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积极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着眼促进公正审判。审查民事控告申诉案件75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1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4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10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生效裁判文书监督7件,其中提请市院抗诉3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对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3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已采纳。执行监督5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3件,终结审查2件。

(四)强化公益诉讼检察,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聚焦服务发展,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生产、垃圾短信等公共利益易受侵害领域。坚持把诉前程序作为解决问题的最佳手段。对经过诉前程序,发出检察建议整改不落实的,以提起公益诉讼方式推动问题解决。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1件,包括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0件,终结审查1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4件,2件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已判决。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移送管辖,其中1件系全省首例涉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假口罩案。

六、深化检察改革,强化内部监督,增进发展动能

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智能检务,促进检察工作质效稳步提升。

(一)以内设机构重塑为突破,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力量得到加强。严格实行入额检察官动态管理、有序调整。新增遴选员额检察官5人。推荐2名检察官择优选任三、四级高级检察官。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坚持领导带头办案,3名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92件,参加11次检委会44件案件的研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次。

(二)以认罪认罚从宽为抓手,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降低司法成本,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依法办理认罪认罚从宽刑事案件288348人,适用率86.57%。提出量刑建议320人,其中提出幅度刑期建议165人,确定刑期156人。

1.依法用好起诉裁量权。落实“少捕少押慎诉”的司法理念,对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刑事案件依法作不起诉决定28人。如史某涉嫌危险驾驶案,经调查核实史某是民营企业主,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按时纳税,信誉良好,史某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依法对其决定不起诉。

2.多措并举推动精准量刑。诉前充分听取诉讼参与人对犯罪嫌疑人量刑的意见,与犯罪嫌疑人、辩护人进行充分协商,再向法院依法释明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的理由、依据。如鞠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审查后把鞠某退赃退赔情况作为向法院提出精准量刑建议的重要依据。法院采纳量刑建议判处鞠某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该案入选省院第三期经济犯罪典型案例。

(三)强化内部监督,聚焦主责主业规范司法办案

1.降低检察环节“案-件比”。以“最少的司法投入、最少的诉讼环节、最少的办案时限审结案件”为目标,努力降低检察环节“案-件比”,促进提升整体办案质效。梳理15类影响“件”数的业务数据。强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扩大相对不起诉、简易程序案件及人身伤害类、黄赌毒类案件的适用比例。“案-件比”逐月下降为12月份的1:1.86

2.加强办案系统案卡规范填录。加强内部监督,提高案件质量。评查105件案件,重点为撤案、不起诉案件、公诉业务中的撤回起诉、不起诉案件。针对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案卡和统计数据,逐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针对检察官文书制作瑕疵、案卡填录错漏等问题,口头提示纠正42件次、书面通知整改7件次;发现并反馈业务不规范问题49件次。

七、坚持从严治检,提升履职能力,打造过硬队伍

推动政治建检,强化正风肃纪,聚焦业务素能培养,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

(一)坚守初心使命,强化政治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2次、支部党员活动日12次、党小组学习会36次,不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学习强国”“中检网”等平台,不断强化干警对“两个维护”“三严三实”“四个全面”“五大发展理念”的理解与运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二)落实“两个责任”,严肃纪律作风

落实管党治党、管检治检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执纪执法检查。开展以“四联四增”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治理。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开展日常督察工作,及时报送“三个规定”,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事项报告。主动配合市政法委对院党组的政治督查。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三)注重素能提升,夯实履职根基

加大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力度,提高业务水平。组织脱产参训20余人次。组织开展中检网在线学习20期。组织参加视频讲座活动19次。组织47名干警参加民法典培训。鼓励干警用足用好用活“检答网”,解决法律适用、证据标准等疑难问题。

(四)注重业绩考评,促办案质量提高

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办案质量,成立检察官业绩考评委员会,建立检察官办案业绩司法档案。考评涉及76类业务292项考评指标。采用百分制方式对检察官业绩进行计分考评。在考评中中既结合工作量也注重办案质量,同时突出“案-件比”、公开听证、认罪认罚等高检院重点工作。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监督情况。审慎处理代表委员关注的案件,倾心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组织开展“同舟共济,检护明天”“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等主题开放日活动,40多名代表委员和30多名民营企业家及各界人士应邀走进检察院。组织开展不起诉公开听证10件,对公开听证、案件评查、庭审观摩邀请代表委员参加,零距离监督检察工作40余人次。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深化检务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公开发布案件法律文书316份、重要案件信息41条,以公开促公正。搭建微博、微信、今日头条客户端、门户网站、“12309中国检察网”等融媒体平台,让人民群众多维度感知检察故事。

各位代表,2020年我院1个部门荣获“蚌埠市检察机关集体嘉奖”。1人因表现突出在2018-2019年度全国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中被通报表扬;1人荣获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及蚌埠市“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1人获蚌埠青年五四奖章;1人荣立市检察机关三等功;4人获“蚌埠市检察机关个人嘉奖”。在市优秀公诉人竞赛中,我院荣获优秀组织奖;2人获“十佳公诉人”称号;2人获“办案能手”称号;1人获“最佳辩论奖”称号。2篇论文荣获蚌埠市第八次社会科学优秀作品奖。

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着全体检察人员的辛勤和汗水,更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是服务大局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力度不够,二是执法办案还存在简单办案、机械司法等现象,三是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业务存在短板弱项等。对此,我们将认真对待,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打算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区检察院将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以办案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始终坚持以理念变革为引领、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智慧检务为支撑,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检察公益诉讼均衡发展,为维护我区经济建设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抓牢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素质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锻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员额检察官惩戒等制度。深化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和业绩考评工作。

二、强化检察监督,做到精准监督

树牢“双赢多赢共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以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公益诉讼工作等为抓手,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等问题。以硬的质量、好的途径、强的落实,着力提升监督刚性和实效。参与社会治理,强化检察建议刚性。把实施民法典贯彻法律监督始终。

三、发挥检察职能,做优刑事检察

促进“四大检察”协调发力。深度参与社会治安体系建设,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坚决打击黄赌毒和各种刑事犯罪。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群众来信回复制度,推动矛盾妥善化解。认真办理好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

四、聚焦服务发展,开展公益诉讼

精准把握依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的关系,落实好服务民营经济的各项举措。准确把握检察司法政策,切实为科技创新、产业聚集和升级发展“保驾护航。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生态保护、环境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彰显检察担当。

五、抓牢司法办案做好服务保障

严惩涉扶贫、涉“三农”领域违法犯罪,突出做好司法救助工作。用心用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做好信访诉求办理、控申案件审查、公开听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抓好一号、四号、五号检察建议落实。加强法治宣传,走进社区、学校、机关等,充分利用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的作用。

各位代表2021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检察本职,知重负重、苦干实干,为打造“经济繁荣、生态优美、社会和谐、底蕴深厚”的现代龙子湖区,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制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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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 用 语 说 明

 

市院“2345工作部署:“2是以质效提升年和队伍建设为抓手。“3是以创一流业绩、建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为目标。“4是聚焦中心大局、“四大检察”、改革创新、从严治检等四大重点。“5是着力提升检察队伍的政治能力、业务能力、执行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自律能力等五种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