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9-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1224在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检察长  杜家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9年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我院在区委、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方针,认真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等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服务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大局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服务。

  2019年主要工作

   一、深化平安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捕271人(未成年人10人),不批捕47人(未成年人1人)。提起公诉466人(未成年人82人)。不起诉89人(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40人,考察期满不起诉16人)。抗诉9件(未成年人1件)。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对安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开展督导以来,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批准逮捕恶势力犯罪16人,提起公诉48人。针对蚌医一附院周边监管不到位发出检察建议,特别是周某成等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周某茵等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刘某等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等3起案件的成功办理,使得蚌医一附院周边社会秩序明显好转。

   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审查起诉工作。牵头制定《关于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工作办法》,有效推进侦查、逮捕、起诉、审判工作有效衔接。提前介入恶势力犯罪案件629人,提升恶势力犯罪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理审查起诉涉恶案件3件。

   深挖黑恶势力后面的“保护伞”。移交监委涉及腐败和“保护伞”线索4条,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3条。如发现李某、何某等6人团伙案件中,国家工作人员王某涉嫌渎职犯罪充当“保护伞”线索,及时移交监委,现王某已被提起公诉。

   严厉打击黄赌毒犯罪。依法从严惩治黄赌毒犯罪,深挖黄赌毒犯罪背后的“保护伞”和公职人员的腐败问题。批准逮捕43人,提起公诉27人,移交黄赌毒“保护伞”线索1条。

   打击非法信访滋事及相关联犯罪。对无正当信访事由且多次非法进京信访,以此要挟区委、区政府从而获取非法利益的人员,作为打击重点,以维护区经济发展大局稳定。批准逮捕4人,提起公诉3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1人。

   从严惩处危害金融安全刑事犯罪。依法严厉惩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依法批准逮捕8人,提起公诉6人。

   协调配合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加强与监委的配合,注重与法院、律师的沟通协调,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9人。先后对辖区某医院原副院长曹某受贿案,体检中心原主任孙某和外联部原主任华某共同贪污案,区某局原党委副书记杨某贪污、挪用公款、受贿、滥用职权案等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

   二、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努力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加强校园安全建设,积极预防、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加强未检工作和特殊群体合法利益保护,多措并举,确保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

   沟通协调争取支持。与区教育体育局、司法局、团委沟通交流,建立监督配合、部门密切协作、行业规范自律的工作机制。向区教育体育局发出检察建议,建立校园安全工作督导机制。督促协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中的问题6件次。

   走访监督检查。对一起射击队领队涉嫌强奸未成年队员的审查逮捕案件提前介入,依法做出批准逮捕决定。对工农小学、第三实验小学、师范附小幼儿园等学校进行监督检查。围绕学校是否建立侵害未成年人行为发现、上报、应急处理机制,校园周边安全情况及学校食堂是否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和工作人员入职管理制度,教室、校园重点区域是否存在监控盲区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消除和减少安全隐患。

   完善帮教措施。与安徽财经大学签订《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框架协议》,建立附条件不起诉监督帮教新举措。选拔优秀在校大学生组成法律服务志愿者团队并进行培训,为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提供一对一帮扶。

   共建观护新基地。与蚌埠市社会(儿童)福利院签署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建立共建协议,并举行挂牌仪式。5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和一对一帮扶志愿者来到观护基地从事公益活动,接受志愿者的心理疏导和帮教。一名因盗窃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在志愿者的多次帮助下重新找到工作。

   深入学校进行普法。联合蚌埠日报社、12所中小学开展法治第二课堂,近700名师生我院参观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蚌埠市小记者团“社会实践教育示范基地”挂牌仪式在我院举行。受聘的4名法治副校长,3名法治辅导员,进行法治讲课12次。走进吴安小学,开设亲子课堂,邀请家长予以听课配合。以“预防校园欺凌和防性侵害”为主题,为师范附小、二实小近400余名师生们举办法治讲座。走进蚌埠市福利院,开展法律宣传活动,送去浅显易懂的法律书籍。

   举办模拟法庭活动。为了让青少年提高法律意识,在互动中学法、懂法,联合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蚌埠市小记者团、第三实验小学,由学生扮演公诉人、法官、辩护人、被告人等角色的模拟法庭活动在三实小举行,现场200余名学生观看。

   开展心理咨询活动。邀请区政协医药卫生专委会10余名医学专家,利用专业知识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展开一对一的心理疏导,帮助他们重塑生活信心;并召开政协委员座谈会,探讨制定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帮教措施。

   三、强化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司法环境

   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监督立案3件;监督撤案3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1件;纠正漏捕1人。审查逮捕环节对侦查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件;审查起诉环节对审判活动书面提出纠正意见1件。纠正漏诉17人;提出抗诉9件。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采纳30件;受理财产刑执行违法案件10件;办结交付执行违法16件;办理纠正监外执行社区矫正违法违规案件9件;受理并办结暂予监外执行提请审查5件;办理收监案件1件。办理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2件。落实判处实刑未执行、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民营企业家涉案羁押必要性审查等专项检察活动。摸排符合特赦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10人,使他们及时获得特赦申报。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10件,均提出检察建议。对生效裁判文书监督23件,包括提请市院抗诉15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对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1件,已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执行监督3件,均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四、关注民生保护,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加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利用新媒体通过关注公众号、微博、网络论坛等方式主动寻找案源。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5件,包括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3件,终结审查2件。已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7家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开展对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的专项监督活动。建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推动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聚焦医疗问题答复人大代表建议。针对市人大代表提出全市多家医疗机构存在违规处置医疗废弃物问题,应加快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的建议,我院调查后及时向区环保局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现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已与新进驻美欣达公司合作新建《蚌埠市康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改扩建项目》,预计2020年实现点火运行。

   五、化解社会矛盾,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逮捕必要性”审查制度,依法不批准逮捕46人。依法对3名轻微刑事案件实行“捕前和解”。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不大且有悔罪表现的依法决定不起诉33人。召开不起诉训诫会,对被训诫人进行训诫谈话。依法对40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

   做好“温暖控申”创建。2015年以来1000余件刑事案件逐案排查,梳理排查救助线索,已经救助6人,救助人民币四万元。对收到10件来信,均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三个月内实体答复工作。受理民行监督、立案监督案件14件,均及时移交职能部门,做好程序性回复。坚持律师值班制度,联合律师参与接访工作,帮助来访群众增强理性申诉、依法维权意识。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注重打击、预防、监督、保护各项职能综合运用,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司法服务。开展“大走访、服务保障”活动。主动与区工商联对接,商议联席机制;走访民营企业,利用工商联企业维权服务平台作用,联合区工商联邀请40余名民营企业家来我院参观、座谈。慎重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为涉诉民企安徽洪申压缩机厂法人王某及时提供司法帮助的做法,被安徽省检察院转发报道。

   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综治宣传月走进乡村、企业和街头以案说法宣传法律知识。积极参与“美丽乡村检察行” 4.15国家安全日”“学雷锋日”活动普法宣传活动。利用新媒体做好普法宣传工作,为《蚌埠日报》、蚌埠电视台送发宣传稿件20篇。在区检察院的今日头条、门户网站、新浪微博、微信和一点资讯、12309检察网等发布信息600余篇。

   六、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强化案件流程管理。把好案件“进口关”和“出口关”。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要求的,对照标准不予受理案件5件。强化对办案活动和案件的全程动态管理和内部监督,对办案期限预警提示64件次,无超期办案和超期羁押情况。发现并反馈不规范问题48件次。针对文书制作中瑕疵问题,书面通知整改。

   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强化内部监管制约,推进司法规范化,落实完善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机制。评查211件案件,评查重点为不起诉案件及8类重点案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要求整改,促进办案质量稳步提升。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设置律师值班室。接待辩护律师申请阅卷365次,办理案件信息查询391次,转交辩护律师提供的相关案件材料386次。持续推进律师阅卷电子化,免费为律师提供刻录卷宗光盘。办理阻碍诉权案件3件,被监督单位已纠正。邀请区政协委员武珺律师到我院,并当面回复她提出的关于应建立刑事案件办案流程通报律师制度的建议。

   七、打造阳光检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接受人大监督。坚决贯彻区委决策部署,落实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做到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汇报,向人大及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邀请市、区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执法检查、工作视察、案件评查和工作座谈等活动。自觉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其交办事项。

   深化检务公开。依托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系统,开展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和生效法律文书。公开法律文书159份。采取走访、召开座谈会和调查问卷等方式,听取公安、法院以及案件当事人、律师的意见建议。积极开展以“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护航民企发展”等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

   八、强化自身建设,着力打造人民满意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学习贯彻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开好民主生活,狠抓班子建设。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组织学习。采取检察长上党课、作主题教育形势政策报告会,党组成员大会交流发言,党员撰写学习心得等形式,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养。

   狠抓业务素质建设。以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不断提升干警的业务素质,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增补3名员额检察官为检委会委员。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培训36人次,及中检网络培训学院、安徽干部教育在线的学习。组织业务骨干授课7次。

   推进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两个责任”工作,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通过发送廉政短信、组织廉政教育讲座、通报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等方式促进廉政建设。针对“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中巡视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九、深化改革创新,不断增强检察事业发展活力

   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15146人,向法院提出确定的量刑建议。12月份适用率已达到75%。适用速裁程序16件,适用简易程序57件。

   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审委会制度。为确保监督发挥实效,建立检法两院之间协调、积极的工作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公平正义,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次,对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案的罪犯董某执行刑罚案件和一起民事继承纠纷再审案件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深化检察改革,打造智慧检务。深化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办案责任制。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完成,原11个部门精简为6个部门。打造刑事检察“优化版”,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新选任4名员额检察官。发挥智慧检务在现代办案中的优势作用,如期完成12309检察服务平台以及检务大厅、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等项目建设。

   各位代表,2019年我院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院党支部荣获区委“先进党组织”称号。1个部门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先进集体”;2个部门受到“蚌埠市检察机关集体嘉奖”。1人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1人荣立“蚌埠市检察机关三等功”;3人受到“蚌埠市检察机关个人嘉奖”。1篇检察建议在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评选中荣获十佳法律文书。

   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着全体检察人员的辛勤和汗水,更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队伍的职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的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后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发挥检察机关应有的监督作用。

  2020年工作打算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区检察院将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以办案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始终坚持以理念变革为引领、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智慧检务为支撑,以高度的法治自觉和履职自觉,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维护我区经济建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服务。

   一、把握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素质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始终,行使好“四大检察”职能。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方向,不断提高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

   二、强化检察监督,做到精准监督

   强化“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功能,不断提升诉讼监督效能。发挥好在认罪认罚从宽中的主导作用,全年适用比例要达到70%以上。督促依法行政,通过办案发现行政机关履职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检察建议。

   三、发挥检察职能,做优刑事检察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各类涉检重大风险。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注重繁简分流,坚持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推广“温暖控申”,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通过类案办理,发现案件背后存在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认真办理好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推进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

   四、聚焦服务发展,开展公益诉讼

   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大行政公益诉讼力度。主动服务保障好民营经济发展。聚焦生态环保,既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也依法提起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公益诉讼。聚焦民生保障,围绕民生痛点难点堵点,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

   五、坚持改革创新,提高履职能力

   加快内设机构改革“精装修”,坚持领导带头办案、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制度。提高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行政人员素质。深化智慧检察建设,加快现代科技的运用,推进智能辅助办案和管理系统,推动跨单位、跨部门数据共建共享建设。

   各位代表,2020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踏实苦干、狠抓落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造“经济繁荣、生态优美、社会和谐、底蕴深厚”的龙子湖区,以实际行动开创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局面,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