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9-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1225在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检察长杜家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7年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我院在区委、市院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院“6301”工程的要求,忠实履行监督职责,扎实推进检察改革,切实打造过硬队伍,持续狠抓规范司法,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大局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7年主要工作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建设

    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1——11月份批捕243人(未检科审查批捕2人),不批捕60人。提起公诉564人(未成年人124人)。不起诉26人(未检科不起诉20人)。抗诉6人。移送法院案件有罪判决率100%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突出重点,对严重暴力、黑恶势力、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重大疑难、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适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做到快捕快诉。

    依法惩治危害经济安全犯罪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提起公诉涉嫌犯罪105人。参与相关部门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顺利完成“e租宝”案审查起诉。此案涉案人员多、证据量大、社会危害后果严重、案情疑难复杂;公诉人共审查纸质卷宗240册,电子卷宗数百册,制作审查报告12万余字,起诉书2.4万余字;4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顺利提起公诉。

    积极推动案件繁简分流坚持疑罪从无原则,对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案件,建议侦查机关撤案或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选择涉嫌危险驾驶罪案,对此类案件由承办人集中办理和提起公诉,并建议法院集中开庭,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和简易程序适用,提高诉讼效率。办理简易程序案68件。

  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

    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查办涉嫌职务犯罪12人,其中涉嫌单位行贿罪6人,贪污罪3人,其他罪名3人。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9人。

   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以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大查办力度,开展查办教育、医疗系统涉嫌职务犯罪的专项行动。如成功查办了怀远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蚌埠市玛丽妇产医院负责人单位行贿案,教育系统安徽徽之韵文化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行贿案等。

   提起公诉涉嫌职务犯罪17人。先后对原安徽省地方海事局原局长蒋某受贿案,原禹会公安分局局长鲍某受贿、诈骗案,原淮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杜某受贿案等依法提起公诉。

   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采取案件剖析会、走访、座谈等方式在相关单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通过检察建议帮助发案单位完善制度。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10人次。开展犯罪分析22次、预防调查36次、警示教育活动20次。与蚌埠二院、区工商联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分别走进蚌埠行知实验学校、李楼乡黄郢村,开展“预防邮路”“‘预防邮路+扶贫’村村通” 宣传活动。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加强立案监督办理两法衔接案37人。通过加强与工商、药监、环保等行政执法单位的联系,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的立案监督。推进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国土部门移送非法占用农用地案12人,环保部门移送环境资源犯罪案14人,食品部门移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11人。

   加强侦查监督强化个案审查,注重对漏捕、漏诉现象的监督,无复议、复核案件。通过发送要求说明不立案或立案理由通知书,对侦查机关和侦查部门立案情况实施监督,对其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予以纠正。对公诉环节的侦查监督推行“菜单式”审查机制,提高监督效率和质量。追诉6人,其中2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

   加强审判监督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办理好抗诉案件,开展前罪未执行罚金与后罪罚金未并罚的案件监督。强化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对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及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发出检察建议。办理生产、销售假药民事公益诉讼案1件。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办结安徽省首例监所部门侦破的介绍贿赂案1件。强化对监管场所常规化的检察监督。深入司法所对社区矫正情况进行检察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15件。对企图逃避刑罚执行的1名社区矫正人员依法收监。协助市院开展监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检察审查工作。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纠正意见。

   四、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发挥“检调对接”机制,开展矛盾化解工作,以听证会形式进行调解,依法对16轻微刑事案件实行“捕前和解”。严格“逮捕必要性”审查,依法不批准逮捕34。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不大且有悔罪表现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决定不起诉6人。对20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不起诉。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加强帮教考察。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37名未成年人犯罪纪录封存。

   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认真办理刑事申诉案件,阻碍律师诉讼权利案件,及时通知公安机关纠正违法。建立案件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检察长,检察长四级接访制度,接待群众来访30人次。注重在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做好两会、十九大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实现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无涉检信访案件。

   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采取展板、挂图、送发检务公开手册、法律资料等方式开展综治宣传。利用“举报宣传周”活动,走进社区、企业和街头以案说法。编发龙检信息、在媒体刊登稿件、协办《蚌埠检察》等方式加强法律宣传。强化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保护,对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建立“一对一”帮教档案。参加最高检和教育部在蚌埠联合主办“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建立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室。铁路中学、蚌埠医学院510余名学生来“蚌埠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接受教育。

   五、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

   强化案件流程管理。注重以信息化推进检察院案件管理的精细化,发挥统一业务软件应用系统功能,规范案件运行管理。建立随机分案机制,形成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新格局。完善涉案款物管理制度,建立涉案款物集中管理平台,依法处置涉案财物。强化对办案活动和案件的全程动态管理和内部监督。

   加大案件评查力度成立案件评查室,配备专职评查员。采取个案评查与专项评查相结合,自评、自查与交叉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评查区检察院办理的案件。针对不规范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及时督促整改。对办案期限流程监控,进行预警提示92件次,无超期办案和超期羁押情况。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按照《审查起诉阶段听取律师意见的工作规定》的规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辩护律师申请阅卷175次,办理案件信息查询185次,转交辩护律师提供的相关案件材料187次。

   六、接受监督,打造阳光检务

   深化检务公开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开展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和生效法律文书。公开法律文书212份。建立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和网上检务公开平台。采取走访、召开座谈会和调查问卷等方式,听取公安、法院以及案件当事人、律师的意见建议。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视察区检察院的工作。

   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坚决贯彻区委决策部署,落实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做到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汇报,向人大及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邀请省、市、区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执法检查、工作视察、案件评查和工作座谈等活动,接受批评、听取意见。自觉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其交办事项。

   七、强化自身建设,锻造过硬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干警党性教育,提升政治素养。开展“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落实《准则》《条例》,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认真学习、研读十九大报告内容。通过诵读党的经典、重温党的誓词等活动,加强检察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

   强化业务能力建设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培训、省检察院开展的“每月一讲”视频教学,及检察官网络教育和安徽干部教育在线课程的学习。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全省检察机关检务保障信息系统、最高检出庭公诉专项技能等培训。

   推进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两个责任”,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廉政制度建设,落实述职述廉、廉政谈话、“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倒查”等制度。加强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检查监督。通过发送廉政短信、参加廉政教育讲座等方式促进廉政建设。

   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贯彻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分类管理改革为重点提升检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员额内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到位。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简化行政审批层级,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按照检察机关办案职权清单上规定的内容履职,切实发挥院领导带头办案的示范效应。

   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强与区纪委、党委组织部、编办等的协调配合,细化工作方案,强化组织实施。区检察院侦防转隶工作如期顺利完成。机构、职能、人员转隶监察委落实到位。按照编制的22%转隶12人,员额内检察官7名。平均年龄41.5岁。做好职务犯罪案件清理工作。严明工作纪律,对积存案件线索统一登记造册,制作移交清单移交区纪委,确保不遗、不漏、不瞒。

   各位代表,区检察院2017年先后荣获“2011-2015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蚌埠市第四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称号;三个部门分别荣获“蚌埠市检察机关2016年度集体嘉奖”“蚌埠市三八红旗集体”等称号;6人分别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警务技能十佳综合训练标兵”“蚌埠市检察机关2016年度个人嘉奖”称号。

   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着全体检察人员的辛勤和汗水,更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服务大局的创新举措有待进一步改进,队伍的专业化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司法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发挥检察机关应有的监督作用。

   

  2018年工作打算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区检察院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提升公信力为目标,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全力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维护我区经济建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积极服务区发展大局。紧扣区委、区政府经济发展大局和重点民生工程,综合运用打击、监督、教育和保护等职能,超前谋划,主动作为,强化服务措施,增强服务实效,着力提升检察工作与区大局发展需求的融合度。

   二是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和改进批捕、起诉工作,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危害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不断提升检察环节化解矛盾纠纷能力。

   三是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抓好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强化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违法行为监督。主动向地方党委、人大汇报,与政府沟通协调争取重视支持,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四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制定学习方案,丰富学习内容,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

   五是切实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抓好党建引领,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强化队伍专业素能,推行干警执法档案制度。巩固和深化“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的教育成果,从严治检强化问责,维护检察队伍的清正廉洁。

   六是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改革。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开展内设机构改革,提升检察权科学运行水平。建立流程监控、内部监管、检务公开的案件管理模式。积极配合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结合检察职能和司法办案,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工作。

   各位代表,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找准保障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为打造“经济繁荣、生态优美、社会和谐、底蕴深厚”的现代龙子湖区,开创转型升级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