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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19在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杜家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

         2012年以来,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与帮助下,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深化司法改革,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大局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推进平安龙子湖区建设,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群众安居乐业。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9971328人,提起公诉14222106人。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金融领域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如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镇马连等2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涉及10个罪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钰城集团“e租宝”57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窝藏案,区检察院积极引导侦查活动,依法快捕、快诉。

    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2013年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以来,认真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司法政策,打造“捕、诉、监、防、帮”一体化工作模式。同年被最高检确定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联系点。共审查逮捕市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8人,审查起诉174人。与蚌埠市未成人保护组织签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推行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为58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积极探索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落实全程帮教措施,制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实施办法》、《对附条件不起诉人监督考察制度》。对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56名犯罪的未成年人,建立“一对一”帮教档案,通过帮教,有2人考上大学,6人考上大专。封存犯罪记录,让涉罪未成年人“无痕”回归。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宽严相济政策,注重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对轻微刑事案件重视捕前和解、诉前和解,切实维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以及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等案件,依法决定不批捕254人、不起诉105人。加强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环节的释法说理,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依法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受理控告、举报、申诉177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0件,均在检察环节息诉。办理国家赔偿案件4件。依法妥善处理涉检信访案件,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65200余人。五年来,没有发生涉检进京访和非正常上访。

    立足检察职能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动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结合“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综合治理宣传月”“江淮普法行”等活动,加强法律宣传。加大互联网宣传力度,编发366篇信息发送给我院聘请的执法执纪监督员,及我院内、外网和微信客户端。在报纸、杂志、网络上发表宣传文章327篇,检察调研论文95篇。在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法律文书439份。加强罪犯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防止罪犯脱管、漏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监管现象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加强与市关工委、共青团、妇联及各学校、社区等的配合,形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帮教专业化、社会化、一体化体系。以“青少年模拟法庭”的方式,深入学校以案释法。如20147月,以“保护农村留守儿童”为专题,走进安徽农村广播直播间,为听众答疑解惑;11月走进蚌埠青年家长大讲堂,作《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讲座。

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460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417, 监管场所职务犯罪44人。提起公诉6573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873万元。

    突出查办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坚持把大案、要案作为查办职务犯罪的重点,不断完善侦查一体化机制,加强对办案工作的指挥和协调,集中办案力量,增强办案合力。其中查办五万元以上的案件5054人,查办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利用司法、执法权索贿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等犯罪案件1314人。如成功查办的省国土局矿产资源管理处处长孔某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罪,经法院审理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注重查处重点领域职务犯罪。在抓好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民生民利、贪污贿赂犯罪专项工作的同时,积极查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查办基层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25人,工程审批环节渎职犯罪22人。重点打击行贿犯罪,坚持“抓系统,系统抓”,查处中介系统行贿窝案、串案44人。

    努力提高侦查水平和办案质量。始终把提高办案质量放在首要位置,不断完善侦查机制,增强发现犯罪、侦破案件的能力。严格规范侦查活动,加强办案监督管理,完善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目前起诉到法院的职务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达100%,没有发生办案安全事故。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推进侦防一体化建设,结合办案剖析职务犯罪发案的原因,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30份。如对交警支队驾驶员考试中心进行回访考察,共同完善规章制度。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65次。深入机关、企业、乡村、社区,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咨询、宣传、讲座等活动58场次。充分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作用,提供查询服务2409次。开展涉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检察活动,推动主管部门强化资金审查,堵塞管理漏洞。与蚌埠淮河公路桥管理处、大明文化园先后开展规范工程项目专项预防工作。2015年、2016年大明文化园相继迎来吉林团、河南团、广东团的全国人大代表,安庆籍的省人大代表参观、视察,专项预防成效获得代表的认可。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立足检察职能,明确监督重点,强化监督措施,着力解决执法办案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商请侦查机关将每月采取保候审及作其他情况处理的案件抄送侦查监督部门备案。拓宽立案监督案源渠道,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行政执法单位建立联席工作制度推动建设信息共享平台。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注重对漏捕、漏诉现象的监督。对认为裁判不当的案件提出刑事抗诉。全面稳妥的开展法院量刑建议工作。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631件。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坚持履职。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对认为法院裁判正确的申诉案件,耐心劝导申诉人服判息诉。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积极查办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查处44人。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工作,依法向办案单位和部门提出没有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均被采纳。协助市检察院开展驻监检察工作,强化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力度,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开展执法安全检察,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监管场所监管安全秩序稳定。

四、推进严格规范执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自身监督,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扎实推进司法规范化标准,始终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重点,提升规范司法水平。

    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为主题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年”活动。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检察机关基本工作规范》。重点整治高检院、省检察院抽样评估,省、市、县(区)三级联查评查中发现不规范司法的问题,整理出问题清单,按照《安徽省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提示手册》的标准,进行整改落实。建立业务部门干警执法档案,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落实。

    努力完善规范执法机制。强化办案质量预警,建立案件日常化评查机制。推行案件集中管理,2013年成立案件管理专门机构,设立案件受理服务大厅,统一受理案件,严格流程管理,强化动态监督,执法办案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面开通运行,质量评查、执法检查、检务督查常态化开展。完善检察环节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工作机制,认真听取律师意见,促进自身公正执法。

    切实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严格责任追究,提高制度执行力,组织人员对院执法执纪情况进行检务督查。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追责的专项活动及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律师权利保障、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涉案财物管理等制度,确保侦查权依法规范行使。实行强制措施变更向纪检组备案制,防范执法随意性。坚持重点案件回访制,推行专项督察、个案督察、跟踪督察和网上督察。

    积极完善便民服务措施。为方便群众办事,满足群众的司法诉求,窗口服务岗位实行24小时服务承诺制;整合资源,完善设施,在全市率先建成集案件受理、卷宗扫描、电子阅卷、律师接待、控告申诉、信息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和12309举报平台等于一体的检务公开大厅,实现“一站式”服务功能。如为受委托来院申请阅卷的律师提供免费刻录光盘一份,提高了阅卷效率。

    高检院抽样评估取得佳绩。立足检察职能,加强规范化建设,20149月最高检抽样评估组采取听取汇报、民主测评、问卷调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审查案件、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对我院2013-2014年度的检察业务、队伍建设、检察管理、检务保障等方面工作进行全方位的抽样评估。经过为期一周检查评估,我院干警在随机抽取的知识测试、民主测评、问卷调查等环节中取得的位居全国被抽样评估单位前列的好成绩,评估组认为“龙子湖区检察院正走在打造检察工作升级版的进程中”。

五、加强队伍建设,促进检察人员素质提高

    按照正规化、职业化和专业化要求,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断提高检察队伍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

    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灵魂工程,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以党的建设促进检察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狠抓思想政治、领导班子、人才队伍和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教育活动。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稳步提升,执法作风和队伍形象不断改进,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得到加快推进。

    高度重视检察人才建设。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强化领导干部素能培养,加强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的培训。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为平台,结合十八大精神,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以检察机关岗位素能基本标准为基础抓好学习,参加省、市院组织的岗位练兵活动157人次。现本科以上学历已达100%。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改革,围绕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做好省检察院遴选员额内检察官工作,确认22名员额内检察官。

    深入推进自身反腐倡廉建设。扎实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项活动,增强检察人员廉洁从检意识。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两个责任”,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加大正风肃纪的力度。加强廉政制度建设,严格落实述职述廉、廉政谈话、“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倒查”等制度。每年春节前向干警发送廉政短信,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大力加强检察院自身基础建设。2014年底新的技侦大楼竣工并投入使用,办案设施和技术装备得到较大改善,检察信息化程度明显提高,服务和保障检察业务工作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实现网上办公、办案,顺利完成检察专网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任务。加强检务大厅建设,设立情绪疏导室、候谈室、律师接待室、检察长接待室等功能室。建成450平米蚌埠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按要求完成部分档案的数字化扫描工作。建成110平米的院史馆。400平米的办案工作区获得“安徽省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准用证”。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决贯彻区委决策部署,落实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做到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汇报。每年两次向人大及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执法检查、工作视察、案件评查和工作座谈等活动,接受批评、听取意见。如2015年以“看规范、评规范”为主题,邀请20多位省、市、区代表,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来我院调研指导。自觉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其交办事项。

    各位代表,五年来区检察院先后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安徽省青少年维权岗”“安徽省关爱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 “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一级单位”“市文明单位”“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蚌埠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等称号,在省检察院开展的“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中,创下“基层规范化建设”和“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两个品牌。共有22个集体,30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着全体检察人员的辛勤和汗水,更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五年的检察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望还有差距;查办职务犯罪尤其是查办大案、要案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检察人员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司法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任务

    各位代表,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面临新形势和新任务。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区检察院将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作风意识、创新意识和廉政意识,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各项监督职责,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提升公信为目标,牢牢把握“三个强化”总要求,全力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维护我区经济建设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们将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服务全区发展大局

    紧扣区委、区政府经济发展大局和重点民生工程,综合运用打击、监督、教育、预防和保护等职能,超前谋划,主动作为,强化服务措施,增强服务实效,着力提升检察工作与区大局发展需求的融合度。

二是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和改进批捕、起诉工作,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危害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完善信访、举报、纠错、赔偿、救助于一体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不断提升检察环节化解矛盾纠纷能力。

三是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加大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突出办案重点,查办大案要案,查办生态工程建设、环境污染防治等领域的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积极推动相关部门依法履职。依法查办国企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严肃查处社会保障、教育就业、扶贫开发等重点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四是全面强化诉讼监督。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持续抓好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探索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强化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违法行为的检察监督。加强行政诉讼监督与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力度。

五是切实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抓好党建引领,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把党建、队建、业务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充分发挥党组核心作用,建设坚强领导集体。强化队伍专业素能,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素能培训。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推行干警执法档案制度。巩固和深化“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的教育成果,从严治检强化问责,维护检察队伍的清正廉洁。

六是注重建设“现代新型基层检察院”。

     推进基层司法规范法标准化,始终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重点,推进管理科学化信息化。全面推进网上办公、办案、办事。总结省检察院“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中我院争创的两个品牌的成功经验。继续推进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健全业务、队伍、检务管理机制。

七是推进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核心的改革。

     克难攻坚,把省、市检察院部署的人员分类管理和员额制改革,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司法责任制、职业保障制度,以及内设机构改革等落到实处。

各位代表,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深入实施的一年。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找准保障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全面冲刺全市第一方阵,打造“经济繁荣、生态优美、社会和谐、底蕴深厚”的现代龙子湖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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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关 用 语 说 明

 

1.刑事和解:是指检察机关针对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轻伤害、未成年人犯罪、交通肇事及其他轻微刑事案件,允许当事人依法自愿和解,并以此减轻当事人刑事责任或终结刑事诉讼程序的办案机制。

2.渎职侵权犯罪:是指刑法规定的由检察机关立案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是指检察机关为了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技术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的案件信息管理系统。

4.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社区矫正机构,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5.三个强化:强化法律监督、强化对自身执法的监督制约、强化检察队伍素质。

6.检察官员额制:按照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精英化的要求,精简检察官人数,按照中央政法专项编制39%(基层检察院43%)的比例,确定检察官员额。经过遴选凡进入员额的检察官,须在一线办案,并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