逗留球场受伤,索要高额赔偿
被告娄某辩称,第一,自己已尽到提醒义务。任某进足球场玩耍时,娄某便已主动告知球场比较危险,但任某未听从劝告;第二,自己应基于“自甘风险”规则免责。任某作为成年人应意识到体育活动的危险性,经娄某告知足球场比较危险后,仍在球门底线附近低头玩手机,使自身置于体育活动的危险之中。
法院:该案件不适用“自甘风险”规则
原被告双方均有过错
根据本案情况,法院确定娄某承担50%的民事赔偿责任。关于被告所辩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条文,并不适用于本案。因为本案中娄某只是自己在练习踢球,任某并非参加者。故被告娄某要求驳回原告任某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自甘风险”规则的适用有严格限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过错责任原则以当事人的过错作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当事人只有具有主观故意或者过失才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也是法院划分责任范围的主要依据,确保过错与责任相一致。
在文体活动中,活动的参与者和组织者都被要求具有一定的注意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观众等场外人员也应具有合理的注意义务,能够预见到该活动具有一定风险,可能导致健康权受到侵害等损害后果。
因此本案中,除被告娄某外,原告任某也有过错,应当减轻娄某的责任。
二、当事人能否适用“自甘风险”规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
该条款属于狭义的“自甘风险”,将免责情形限定在“自愿参加”“有一定风险”“文体活动”“其他参加者”等范围。因此,适用该免责条款应受到严格限制。
观众等场外人员并非文体活动的参加者,不属于该条款的适用主体,同时,场外人员也可能因自身的不合理行为构成过错。观众等场外人员受到损害的责任承担问题,应考虑文体活动的组织者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文体活动的参加者是否尽到了注意义务,以及场外人员自身是否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与“自甘风险”无关。
本案中,原告任某并非被告娄某踢球射门活动的参加者,娄某只是自己在练习踢球射门,故娄某不适用该免责条款。
法条链接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文章来源:公众号@章丘法院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