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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将一面锦旗送到了检察院 ——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化解一件历时七年的信访积案
时间:2024-04-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4年4月3日,马某某代表蚌埠市某广告公司到我院赠送锦旗,并表示:在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尽力协调下,近日终于拿到了全部赔偿款20万元!至此因私自拆除广告牌引起的信访、损失赔偿等问题终于全部解决,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23年2月,我院接到蚌埠市检察院转来的马某某信访控告案件。院领导初步研判该案后,高度重视,因该案历时长、矛盾大、信访人情绪激动,若处理不好极易引起矛盾上行、越级上访等。我院贯彻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信访工作制度,坚持“谁包案、谁负责”原则,以求极致的工作态度和亲历性办案的方式,力争从源头上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并成立由检察长督办,分管检察长包案,第一检察部办理的办案组。


信访人马某某系蚌埠市某广告公司的代表,该公司在解放路某段西侧设立广告牌,某房地产公司在2017年购买该地块,并在双方未就赔偿款协商一致,私自拆除广告牌。信访人马某某一直控告举报该房地产公司涉嫌犯罪,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公安机关明确不予立案后,信访人马某某因始终未获得赔偿,不断向相关部门反映,要求追究该公司的责任,追回损失。

为理清案件事实,正确公正处理案件,有效化解矛盾,我院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多次接待信访人,了解信访人的真实诉求,疏导稳定信访人的情绪,找准信访人的“心病”,该广告牌是否在房地产公司购买的地块内,进而有针对性调查取证,走访、咨询自然资源规划局、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并亲自阅卷、审查,组织研讨。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我院多次组织双方进行纠纷化解,耐心向当事人分析案情,厘清法律关系、澄清利害,引导当事人形成理性利益预期,最终,在相关部门的配合协调下,双方达成分期赔偿谅解协议。

近年来,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贯穿办案全过程,坚持用热心、耐心、真心做好检察工作,努力在检察环节将矛盾有效化解,促进“息诉息访”,推动“案结事了”,把群众“急难愁盼”办实办好。

董晓艳、梅艳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