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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子湖区检察院防溺水安全小知识
时间:2023-06-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快乐的暑假即将来临,“春泥”未检的检察官为同学们准备了一堂防溺水安全必修课,让我们一起学习吧。

夏季是儿童青少年溺水事故的高发期、危险期,假期还未结束,高温仍在持续,游泳、戏水对青少年的吸引力越来越强。但是,青少年溺水事件也不断发生,据国家卫健委和公安部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有5.7万人死于溺水,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人数占总数的56%。溺水已成为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第一杀手”。每年青少年溺亡发生地,80%以上是在野外开放性水域。

溺水时大量水被吸入肺内,引起人体缺氧窒息,多数溺水者四肢发凉,意识丧失,重者心跳、呼吸停止。人在溺水后,2分钟将失去意识,4-6分钟身体将承受不可逆转的伤害,10分钟便可失去生命。如果在野外溺水,很难及时营救,从而溺水死亡。所以,不管是野外的小溪、池塘、河流、水库,还是游泳池、积水潭、工地积水区,都可能发生溺水危险。同学们不仅要远离野外危险水域,在正规游泳池,也要注意游泳安全。

在享受假期生活的同时,我们再次提示各位家长和同学们,必须时刻把安全记在心间,防患于未然,牢记季节性防溺水“六不准”:


如果同学们不小心落入水中,千万不要惊慌,要采取正确的措施自救,以便争取获救的机会:

1.不要慌张,发现周围有人时立即呼救。

2.放松全身,让身体漂浮在水面上,尽量使口鼻浮出水面,不能将手上举或挣扎,以免使身体下沉,用脚踢水,防止体力丧失,等待救援。

3.假如周围有木板,应抓住,借用木板的浮力使自己的身体尽量往上浮。

4.如果有人跳水相救,千万不可死死抱住救助者不放,而应尽量放松,配合救助者把你带到岸边。

珍爱生命,远离危险,严防溺水”。生命只有一次,失去了生命也就失去了一切,粉碎的是个人和家庭的美好梦想,留下的是父母和亲人的心灵创伤。希望同学们时刻保持警惕,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溺水事故的发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充实而有意义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