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4月22日,龙子湖区检察院分别对三起盗窃案,一起诈骗案和一起危险驾驶案进行公开听证。律师、侦查人员、五名人民监督员、案件当事人等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分别向与会人员阐述了案件事实,介绍了拟作不起诉的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与会代表围绕犯罪事实、法律适用、社会效果等方面进行了提问并发表了意见,其中,面对盗窃电瓶车案件多发的现象及普遍处理方式。侦查人员认为:应加大惩戒措施,除归还财物外还应处以罚金等,使其承担物质代价,增强警示教育效果,防止再犯,强调打击犯罪的同时不影响基层一线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人民监督员认为:犯罪嫌疑人应学会换位思考,君子爱财, 取之有道,应自力更生,同时国家大力发展共享单车等代步工具,生活便捷高效,不应再犯。其次检察、公安工作任务繁重,类案多发的情况下,应寻求突破口和平衡点,既能使罪犯受到应有的代价又能寻求到各办案机关的平衡点,最后从受害人的角度也要充分保障其权益。
与会代表在充分发表评议后,结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龙子湖区检察院严格落实“能听证、尽听证”的原则,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主动接收监督、强化释法说理、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