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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扶贫路上“四个一”
时间:2016-09-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项工作部署,精准谋划。邀请区扶贫办、财政局参加全省检察机关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就如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座谈。与区扶贫办成立整治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制定《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观摩、监督,进一步加深社会各界对专项活动的了解和参与。

  一次“走村入户”,精准定位。针对李楼乡张巷村村民对征地补偿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异议,召开村“两委”干部和村民代表座谈会,了解村情民意和惠民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讲解涉农职务犯罪涉及的主要罪名、领域和特点,解读惠民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的重要意义及预防工作措施;走进失地农民家中,了解就业、生活状况,掌握扶贫解困工作中的难点。活动中,发放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手册200余份,接受预防咨询30余人次。

   一堂警示教育,精准预防。组织乡、村两级干部100余人观看阜阳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太和县原县委书记刘家坤受贿案警示教育片,涉案人员声泪俱下的忏悔、检察官法理结合的剖析,让职位不高、权力不小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深受震动,取得良好的警示效果。

  一份调查报告,精准监督。深入乡村,针对惠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扶贫对象的确定和扶持、惠民项目的审批和实施等重点环节,开展实地调研。在收集整理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扶贫领域可能存在的职务犯罪隐患进行排查、剖析,形成《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途径》调查报告并分送至区扶贫相关部门及辖区乡镇,强化监督机制建设,堵塞漏洞。在走访调研的同时,帮助村委落实“村务公开”,建立经费收支公开制度,向村民公开涉农惠农项目的收支情况;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向院自侦部门反馈,以“零距离”的接触、“零容忍”的态度,确保扶贫资金落到实处。

   脱贫攻坚不可毕其功于一役,龙子湖区检察院本着深入持久的战略理念,将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该专项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