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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一场特殊的审判
时间:2016-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纪念未检工作30年,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触角不断向前延伸,在国际禁毒日到来前夕,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和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联合将审现场带到了安徽科技贸易学院的派出法庭。为了有针对性地进行警示教育,未检科检察官认真筛选了具有典型性的孙某某非法持有毒品案作为庭审案件,该校50余名学生旁听。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指控孙某某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94克的起诉书后。有针对性讯问被告人是如何染上吸毒不良习性的、在因贩卖毒品罪判刑入狱释放后不到一年,为何在次涉毒等警示旁听的同学;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公诉人从毒品的社会危害,本案吸取的教训,告诉同学们要慎重交友,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学生;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针对辩护人提出了被告人孙某某应当适用自首等情节辩护观点,从自首法律条款入手,阐述被告人孙某某不属于自首的理由,让同学们增加法律知识。最后,公诉人提出对孙某某适用八年以上十年以下的量刑建议,说明毒品犯罪处罚的严厉性。

    五十余名师生亲自旁参与了庭审,他们看着被告人戴着手铐出现、听着庭审中被告人泣不成声的忏悔,每个人的内心都受到了深深地震撼。通过这样一场直观的审判,让在座的学生知道犯罪的代价、对法律的不可侵犯性有更加深刻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