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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目标考评奖惩办法得到区委书记的充分肯定,并做出重要批示予以推广
时间:2015-12-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区委书记朱克华同志在听取区检察工作汇报时,对我院多年以来实行的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给予充分肯定,并在蚌龙检发﹝201332号文《绩效目标考评奖惩办法》上作重要批示:请常务区长、目标办主任认真调研,今后区及区直部门都要参照检察院做法,用考核实绩,拉开目标绩效奖档次,以达到奖优罚劣的目的。

    近年来,我院认真探索建立岗位目标量化考核管理机制,实行百分制考核,坚持工作实绩为主,兼顾队伍建设、作风纪律、机关效能等方面,明确岗位责任,规范考核标准。让干警知责任、敢担当、勇争先、挖潜能,提素质。通过不断完善岗位目标管理办法,量化考核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干警工作激情和争先进位意识,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实现了队伍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此举在2014年高检院抽样评估时也得到了评估组的充分肯定。今后,我院将结合《蚌埠市机关效能问责办法》,立足检察工作实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努力营造积极作为、敢于担当、勇于争先的良好工作氛围,以促进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