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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结合”推进我院电子卷宗系统有效运行
时间:2015-12-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省院部署电子卷宗系统工作方案下发以来,我院严格按照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采取“三个结合”,确保电子卷宗系统全面上线运行。

  一是积极探索与科学谋划相结合。我院电子卷宗系统运行工作起步较早,早在方案下发前即提早布局,对案件数量、人员配置、硬件设施等基础情况进行调研,并添置了高速扫描仪、打印机、高配置电脑等设备,提前启动了电子卷宗扫描工作,为确保部署应用工作顺畅、高效推进夯实基础。

  二是领导重视与统筹部署相结合。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电子卷宗系统部署应用工作,在组织领导,人、财、物方面给予充分保障。一是召开相关部门会议,部署落实电子卷宗工作。成立了电子卷宗系统部署应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检察长担任组长,案管中心、办公室、技术科、行装科等相关部门责任人为成员,明确了系统上线的职责分工。检察长关礼林要求高度重视,将电子卷宗部署工作作为规范司法的重要延伸,积极统筹,确保能够充分发挥电子卷宗的各项功能,真正为司法办案服务。二是合理规划,强化保障。根据上级院实施方案,结合电子卷宗扫描工作量,初步估量测算电子卷宗平台升级改造所需资金、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下一步将安装全方位24 小时的监控探头,确保电子卷宗制作室信息化、安全化。

  三是案管牵头与部门协作相结合。我院在部署电子卷宗系统过程中注重统筹抓好案管牵头与部门协作的关系,从部署需求到进度跟踪、从基础配置到保密管理,各部门分工明确,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环节紧密衔接。为顺利开展电子卷宗制作工作,案管中心挑选综合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专门负责电子卷宗制作事宜,积极派员参加电子卷宗系统操作实务培训班,确保电子卷宗制作的规范和统一。同时,为使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对电子卷宗的制作、使用和保密以制度的形式作出明确要求,确保电子卷宗制作有章可循。

 

 

 

 

(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