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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大明文化产业园项目签订《工程廉政合同》
时间:2015-05-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实现工程预防精细化,我院职务犯罪预防坚持“参与不干预、到位不越位”的原则,准确把握职能定位,牢固树立服务意识,针对工程招投标,资金管理使用,工程质量检验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近日,与大明文化产业园项目建设、施工、监理三方签订工程廉政合同,明确责任主体、责任要求及违约责任追究,制约建设、施工、监理各方的廉洁自律行为。

  大明文化产业园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代表表示,将尽职尽责,严把质量关。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同时强化监管,确保干部优秀、资金安全。工程廉政合同此项举措的实施对做好重大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