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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职务犯罪预防进驻“大明文化产业园”
时间:2014-08-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做好重点工程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今年我院选取了安徽省重大旅游项目、安徽省“861”重大建设项目“大明文化产业园”作为预防对象,与投资方安徽易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就工程廉政建设、防止工程建设中商业贿赂等职务犯罪预防事项建立了《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以李靖副检察长为组长、赵凯副总经理为副组长的专项建设工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大明文化产业园座落于龙子湖区的西芦山内,工程建设用地800余亩,预期总投资25亿元人民币,建议期为4年。针对该项目工期长、工程量大、投资金额高等实际,我院根据“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思路,全力投入到工程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之中。

7月30日,结合“龙子湖检察预防行”进项目活动,院党支部、预防办在副检察长李靖的带领下与该公司召开了联席会议。会上明确了工作的重点、方法和要求,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督促主管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章立制,开展廉政文化进工地等一系列活动。

 

 

 

 

 

 

 

 

 

 

 

 

 

 

(汪浔)